我校具有参加2016年校内周转房选房资格人员名单及统分情况第二轮公示
2017年03月24日 19:2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工作安排,被初步确定为具有资格参加我校2016年校内周转房选房人员名单及统分情况公示以后, 校分房工作组根据教职工反映的情况或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实后我校具有参加2016年校内周转房选房资格人员名单及统分情况再次进行公示。
一、本名单为确定具有参加我校有资格参加2016年校内周转房选房资格人员名单(具体见《海南师范大学具有参加我校2016年校内周转房选房资格人员名单及统分情况》)。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分房工作组提出。
二、学校设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到公示受理点当面反映等形式提出意见,对举报人提出的意见,由学校纪检办、校分房工作组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本次2016年周转房选房对象。
三、公示期限及时间:公示期为7天,从2017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四、各单位务必在第一时间将公示内容告知本单位相关的教职工。若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出现的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公示受理点及举报电话:
学校纪检办(65882013;后勤管理处房产科(65882341)
特此告示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具有参加我校2016年校内周转房选房资格人员名单及统分情况》http://f.hainnu.edu.cn/2017/0324/20170324045610852.xls
海南师范大学分房小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