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海南省华文教育奖学金招生公告
2017年11月15日 19:2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鼓励和支持华裔国际学生来琼学习汉语,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2017年3月联合制定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42号令)的精神要求,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海南省教育厅决定设立“海南省华文教育奖学金”,主要用于向来琼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汉语进修的优秀华裔国际学生提供资助。
一、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华裔。
2.申请人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
3.申请人须对华友好,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4.申请人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符合中国出入境条件。
5. 申请人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二、 招生类别
1. 一学期汉语进修生
2. 一学年汉语进修生
三、 奖学金资助内容
奖学金生将免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综合保险费,将获得生活补助(2000元/月)。
四、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请提供中文版,均一式两份)。
1.《海南省华文教育奖学金申请表》。
2.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申请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学习成绩单、汉语水平考试(HSK)的成绩单(若有请提供)。
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
5.推荐信。推荐信由申请人所在国家(地区)的华侨华人社团(会馆、同乡会等)出具,有落款、签章。
6.护照复印件。
五、申请及审核录取程序
1.填写、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请在按要求认真填写《海南省华文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2.在线申请。申请者请同时在我校国际学生管理系统提交在线申请,申请网址为:http://study.hainnu.edu.cn/。
3.截止日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申请者须在2017年12月20日前将申请表格及申请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交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钟老师处。如需邮寄申请材料,请邮寄到我院地址。
4.审核、录取程序。我校将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入学标准及本奖学金生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提出本校奖学金生的预录取名单,并连同申请人材料一并报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经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申请人为海南省华文教育奖学金生。
5.录取及通知。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将批准录取名单送交我校,我校将奖学金生的录取通知书发给申请者本人。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持有效普通护照、《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文件来华,按我校的要求按时报到,办理入学。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直接向我校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未经高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所获得的奖学金生资格亦自动取消。
六、入学时间。
奖学金获得者入学时间为2018年3月或2018年9月。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编: 571158
电话:0086-898-65819460
传真:0086-898-65819460
邮箱:hainnu@sina.com
网址:http://www.hainnu.edu.cn
海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