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

教学资讯

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04日  18:3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培养大类同学:

    为做好2017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近期组织2017级学生开展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预填报志愿的对象

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五个培养大类2017级学生。

政策解读及系统培训会

6月1日下午3:00南校区实验楼六楼机房召开政策解读及系统培训会。要求五个培养大类内的班级,每班派两名学生(班长、学习委员)参会,会上将解读大类分流政策,学习报名系统操作,并做好班级其他同学的系统填报培训工作。

三、预填报志愿安排

    6月5日 9:00—— 6 月6日17:30 ,学生登录指定的专业分流系统预填报志愿。

    系统用户名:学生本人学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倒数第7位至倒数第2位;首次登录系统须修改密码。

    路径: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快速导航——专业分流系统

    网址:http://210.37.0.46:8006/msmajor/

注意事项

预填报志愿将作为各学院专业分流计划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正式填报录取依据。

    2.专业分流工作的正式开展,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各门课程成绩导入系统完毕后后进行。学校根据学生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进行择优分流。

    3.学校初步安排7月6日——8日正式填报专业分流志愿,7月9日——7月13日进行专业分流,并公布分流结果,具体通知另行发出。

    4.对专业分流工作的疑问可参阅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请参与专业分流的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预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附件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

    附件2《2017级学生专业分流和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答学生问》

    附件3 《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说明》

   http://f.hainnu.edu.cn/2018/0604/20180604103039268.zip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