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7日 18:3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提交,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结题报告书》(可在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2018年度教育厅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网上须提交:1、结题报告书;2、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4、项目成果。
(二)纸质提交
1、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结题报告书,其中的经费决算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2)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
(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
(4)项目成果,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须一致。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
四、提交说明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6日前办理项目决算。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纸质材料请于3月8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附后)。
五、其他要求
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巩曰光
电 话:65888759
邮 箱:48408695@qq.com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题相关表格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
1.http://f.hainnu.edu.cn/2018/1227/20181227035710353.doc
2.http://f.hainnu.edu.cn/2018/1227/20181227035729282.zip
3.http://f.hainnu.edu.cn/2018/1227/20181227035745263.xls
教务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