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8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8年01月18日 18:3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2018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申报2018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琼社科〔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及以下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
常规性课题(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四类。青年课题为鼓励和培养青年社科研究者而设立,要求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9日后出生),自筹经费课题主要面向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社科研究者。
研究基地课题是围绕省重点社科基地的研究方向,打造学术高地而设置的课题。
二、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0000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20000元。研究基地课题每项资助25000元。申报时请严格按照以上课题类别相应的资助金额申报。
三、最终成果形式
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控制在1年以内。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规划课题。
最终成果要符合如下条件:(1)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其它各类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各1份。对策建议须提前送省社科联编发成果参阅件,成果入编参阅件方可提出结项申请;总报告经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一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3)著作(书稿)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才能出版)。
四、申报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
3.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8份)和申报汇总表(个人填写单位审核 汇总)1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申请书》、《论证活页》请从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
4.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以上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报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keyanjhk@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5日,逾期不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对审报资格严格把关,严禁出现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有相关在研项目负责人重复申报,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于瑾
电 话:65880692(68692)
邮 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2018版申请书
2、论证活页
3、海南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18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4、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
5、关于印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6、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实施细则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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