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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8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8年01月18日  18:3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2018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现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海口市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坚持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海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选题导向

    课题研究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研究和阐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应用性对策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现实针对性、实践应用性较强的社科研究成果,推动社会科学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海口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一)围绕重大理论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选题;

    (二)围绕海口改革开放40年和海南省建省办特区30年发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海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选题;

    (三)围绕海口历史文化、区域特点,突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文化、民俗文化传承及保护、“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海洋经济、推进城市更新等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前沿的研究以及全市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选题。 

    三、课题设计

   (一)课题类别:社科规划课题(年度课题)分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二)资助额度:重点研究项目,依据研究方向、要求和难度确定数量和金额(金额一般不超过12000元);一般研究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8000元;自筹项目一般不提供资助经费,但可参加社科成果评奖。

   (三)最终成果形式:社科规划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提交。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

    四、申报要求

   (一)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项以上(含3项)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要按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近三年内被撤项的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份)《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8份)和申报汇总表1份(个人填写单位审核汇总)。《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论证活页》均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三)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四)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起至2018年3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于瑾

    电话:65880692

    邮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3、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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