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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0日  18:3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琼教科〔2018〕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对象

 (一)凡2013-2016年期间获省规划办立项(不包括单独立项的学科带头人、中职教育、高考综合改革等专项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并取得预期研究成果,且研究成果符合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的要求,尚未结题的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其中2012年及以前获得省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按规定撤项,不再接受结题申请。2013年立项的课题时间已达到5年,今年必须申请结题,否则将按规定撤销,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三)2017年立项的课题由于研究时间尚短,今年不能申请结题,请2019年再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所有课题结题只需下载表格(请下载今年最新表格,附件1),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即可,所有课题结题材料最终汇总为1个word文档(文件名修改为:课题分类+立项类别+主持人姓名+所在单位+课题名称),纸质材料A4双面印刷装订成2本。

   三、鉴定评审

(一)本次结题活动预计5月中旬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采取会议结题的方式,课题主持人须现场陈述并进行答辩,具体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二)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结题成果进行优秀、良好和合格的评估鉴定,颁发结题证书并按相应等级分别给予课题成果奖励。课题评审鉴定结果将通过好研网(www.cerhy.com)和省教育科学规划网站通报。

(三)如本次未能通过结题鉴定,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课题进行改进研究,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将追回已拨经费。

   四、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的截止时间为4月23日,逾期不受理,不接收个人报送。

 (二)结题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各2份,同时报送,缺一不可。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电子版限1个word文档(大小10M以内,超过不受理)发送到我处keyanjhk@163.com;纸质版用封面纸做好封面(正式出版的书籍可另外提交1本,其他材料一律不收)

 (三)所有拟结题课题请在4月27日8点到5月6日24点期间网上填写《2018年课题结题申请信息登记表》,不按时填表将无法进入结题程序。填写地址:https://www.wjx.top/jq/21100181.aspx

 (四)各单位还需同时报送《2018年集中结题申请课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1份。

   http://f.hainnu.edu.cn/2018/0320/20180320042602199.xls

(五)联系电话:65808048;联系人:颜文轩

 

附件:

附件1 结题申请材料

附件2 《2018年集中结题申请课题信息汇总表》

http://f.hainnu.edu.cn/2018/0322/2018032202553712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