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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检】关于对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年04月02日  18:3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课题研究过程性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规定开展研究工作,如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拟对2015年至2017年期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5~2017年期间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共项6重点课题,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4月13日前组织专家组(至少2人)完成本重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并在中期检查表中撰写中期检查意见,检查形式为查阅材料和听取课题组中期汇报。(请各单位对所在学院重点项目邀请专家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意见)

(二)检查要点包括课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是否已取得预期成果,成果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研究过程性材料是否丰富、规范、完整、真实,课题研究还存在哪些问题等。

(三)每项重点课题立项时均拨付了2万元课题资助经费到所在单位,并给所在单位出具了经费下拨通知书,请各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领取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认真填写。

三、材料报送

所有课题均需在4月13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同时报送科研处。

(一)纸质材料: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的《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附件2)原件1份(请课题组准备原件A4双面打印一式3份,一份课题组保留,一份学校保留,一份交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单位财务出具并盖章的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原件1份,合并装订提交。

(二)电子材料:《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word版文档(文件名为:中期检查表:课题编号+姓名+课题名称)和单位财务出具并盖章的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原件拍成照片(文件名为:经费支出明细表:课题编号+姓名+课题名称)一并发送到我办邮箱:keyanjhk@163.com

四、其他

(一)如部分课题已完成中期检查,可直接报送材料即可,不用再重复组织中期检查。

(二)如不按要求开展中期检查并提交材料的课题,将不能申请结题。

(三)其他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也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自行开展中期检查,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http://f.hainnu.edu.cn/2018/0402/20180402102204938.rar


(四)联系方式:65808048,联系人:颜老师。

 

附件:

 

附件1 重点课题名单

附件2 中期检查汇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