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继续办理佳宝花园B幢房产网签备案和过户的通知
2018年09月06日 19:2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佳宝花园各用户:
2018年6月25日至7月6日,我校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办的积极配合下,为教职工拍卖佳宝花园B幢的房产办理了网签备案和产权过户手续。经统计,到目前为止,第一批已完成网签备案83户(其中已完成过户手续48户,未办理过户手续35户(见附表1);尚未办理网签备案32户(见附表2)。根据工作安排,9月17日至9月28日(上午8:00—12:00,法定休息日除外),继续为教职工办理第二批的网签备案和产权过户手续。为了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拟采取登记预约方式进行。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需要办理网签备案及过户手续的教职工到后勤管理处
(第二办公楼206房)登记预约或通过佳宝微信群进行预约(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预约),以便于后勤管理处做出安排。
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办理事项 |
备注 |
9月17日至9月21日 |
1、办理过户手续 对象:办理已完成网签备案但未过户手续的35户; 2、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
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用户,请注意: 1、属海南本地户口的,当场可拿到交易中心的备案材料。如果时间允许,可直接办理过户;否则,需要预约办理过户手续时间。 2、非海南本地户口的,一般情况下,需要三个工作日才会拿到交易中心的备案材料,所以,这部分用户在办完网签备案手续后,需要另预约办理过户手续时间。 |
9月25日至9月28日 |
办理过户手续 对象:已完成网签备案的用户 |
仅办理过户 |
二、(教职工个人)办理网签备案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2、结婚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3、户口本复印件(含未成年小孩户口本,请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三、(教职工个人)办理过户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2、购房发票复印件、原件;
3、完税发票复印件、原件;
4、《成交确认书》原件
5、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核发的备案材料
我校经过本次(第二批)集中办理佳宝花园B幢房产的网签备案和产权过户手续后,将不再另安排时间予以办理。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本单位相关的每一位教职工,按规定时间登记预约和办理网签备案及过户手续。逾期未登记预约或未按预约时间办理网签备案及过户手续者,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附表1:《已完成网签备案未办理过户手续名单》http://f.hainnu.edu.cn/2018/0906/20180906032931507.xls
附表2:《尚未办理网签备案及过户手续名单》http://f.hainnu.edu.cn/2018/0906/20180906032945361.xls
后勤管理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