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2019年06月17日 18:3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海师教函〔2019〕26号)的要求,2019年6月5日学校组织召开校教学委员会,对112门申报课程进行了评审,评选出《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等106门课程(详见附件)进行立项建设,其中92门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14门为通识教育普通课程。为使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顺利进行,请各课程负责人认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首批确立的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期限为一年,各课程负责人要不断完善教学条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大力改进教学方法,注重信息技术的运用,更新教学手段,充分利用优质网络课程资源,切实提高通识教育核心课的教学效果。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听课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课程,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经整改在下一轮考评时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立项。
三、根据各项目上报的《海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及《海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纲》,对教学计划、大纲、教案、试卷档案等相关教学材料进行结项验收。对验收通过的普通课程给予奖励1万元、核心课程给予奖励2万元,并且在通过验收的学期该课程期末课程工作量记为2倍。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课程课程建设立项一览表
http://f.hainnu.edu.cn/2019/0617/20190617092338866.xlsx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