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0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0年01月20日 18:3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海社字〔2019〕38号)相关要求,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
社科规划课题(年度课题)分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二、资助额度
重点研究项目,依据研究方向、要求和难度确定数量和金额(金额为30000元左右);一般研究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10000元;自筹项目一般不提供资助经费,但可参加每两年一次的优秀社科成果评奖。
三、成果形式
社科规划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提交,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
四、申报要求
(一)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项以上(含3项)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要按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近三年内被撤项的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与《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登录“海口社科”网站(WWW.hksskl.org下载专区)进行查询、下载或到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索取。《申请书》、《论证活页》均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三)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四)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1 日,逾期不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3份)、 《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5份),《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1份,签名盖公章)交至科研处社科项目与成果科孙超处。
电子版材料:发至hssk2019@126.com,邮件名称“2020年海口市社科联课题申报+学院名称+共几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超
电 话:65880692(68692)
附件:
1、《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3、《关于申报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海社字〔2019〕38号)
4、《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
http://f.hainnu.edu.cn/2020/0120/20200120093001245.zip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