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11日 18:3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2020年度教育厅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网上须提交:1、结题报告书;2、任务书扫描件(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4、项目成果;5、结题报告书中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扫描件;6、其他相关资料。
(二)纸质提交
1、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结题报告书,其中的经费决算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2)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
(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
(4)项目成果,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5)其他相关资料。
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须一致。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提交说明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4日-6日期间办理项目决算。流程如下:申请人填写并打印《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申请人将三联单提交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做意见;最后,申请人凭三联单到财务处核对结题项目支出情况,完成资金决算表。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7日,纸质材料请于1月11日前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并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附后)。
五、其他要求
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许雅婷
电 话:65805628
邮 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题报告书
3、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报汇总表
4、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