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检】关于开展2019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 18:3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0〕191号)精神,现开展对我校2019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不含2020年12月按期结题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其他事项
(一)中期检查将作为高校科研项目考核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省教育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二)2019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均需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连同审核盖章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许雅婷 联系电话:65805628 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19年立项高校科研项目清单
附件下载:附件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