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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讲座精神和全省教育人才工作大会精神

2020年11月18日  18:11 来源:宣传部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11月17日下午,我校在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传达贯彻省政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讲座精神和全省教育人才工作大会精神。

    校党委书记李红梅主持会议,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林强、过建春、史海涛、李森、杨卫国、王任斌、黄忆军、沈富可出席会议,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林强主要从修改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传达了省政府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会议精神,还传达了沈晓明省长和毛超峰副省长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同时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预算工作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来重视。预算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刚性约束力,要把预算编实编好。

    林强传达省教育厅全省教育人才工作大会精神,分别传达了省委常委彭金辉、副省长王路、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的讲话精神。彭金辉结合我省当前教育引才情况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聚焦重点关键领域,三是要加强党的领导。王路主要从教育人才工作成效、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新格局以及优化引才环境三个方面论述我省教育人才发展局面。曹献坤要求做好信息传达工作,抓好学习落实工作,建立相关责任制度。

    李红梅发表总结讲话。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并就今后学校预算工作的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预算工作要提前规划、计划和谋划;二是要依法行政,在预算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为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财务部门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到预算工作的科学化和精准化。

    关于人才工作,李红梅指出,我校4.13讲话以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投入人才引进工作的资金由原来每年三百多万到现在每年三千多万。就做好下一步人才工作,李红梅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制度。三是要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和适用,要人尽其才,鼓励人才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摄影:韩茂清)

我校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讲座精神和全省教育人才工作大会精神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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