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全职博士后招收公告
2020年05月11日 19:23 来源: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一、学校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Hainan Normal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入选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海南省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学校设有21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19个),65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专任教师1058人,本科生18203人,研究生827人,留学生356人。
二、2020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海南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0年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20名。
三、招收条件
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者即将在半年内获得博士学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40岁;自然科学领域科研成果丰富、经费充足的可放宽到38岁。
申请进入流动站超过35岁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基金;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5)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四、相关待遇
1.年薪标准:全职博士后的薪酬待遇为税前23万+/年,包含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和绩效津贴。基本工资为全国博管会日常经费或海南省日常资助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税前8万元/年(仅支持2年,具体标准以国家或海南省的最新政策为准);生活补贴由学校提供,每人税前15万元/年(仅支持2年);绩效津贴由合作导师提供,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遵循自主原则,具体由双方协商决定。
2.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向学校或海南省政府申请租房补贴(现行3000元/月,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3.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资助,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全职博士后享受海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同比例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为外籍人员购买来华人员综合保险(包含平安险、意外医疗、住院医疗)。
5.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按我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优先办理。
6.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出站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高级职务资格评定。
7.优秀全职博士后出站后可留校任教。留校博士后出站时获得高级职务资格的可直接聘任,未获得高级职务资格的,认定为副教授。
8.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可按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参与教学科研绩效分配。教学科研成果分类定级标准参照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五、进站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向二级单位(流动站所在学院)提交进站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交叉学科博士后申请者请直接联系博管办。
2.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考核,考核通过报学校博管办。
3.学校审批:经学校批准同意招收的人员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学校审批后,报全国博管会核准备案。
六、联系方式
中国语言文学流动站:薛俊芳 +8618689617959
生态学流动站:颜葵 +8617789875596
博管办:席雪萍 +8617596912501(交叉学科博士后申请请联系博管办)
邮箱:hsbsh2020@163.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