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博士后招收公告
2020年10月31日 19:23 来源: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南师范大学是省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和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现有18个中外院士创新平台。学校2019年获批设立中国语言文学和生态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为吸引优秀博士来海南师范大学开展研究工作,支持海南科教事业发展,助力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师范大学面向五湖四海广揽人才,常年招收博士后。
一、基本待遇
1. 基本年薪23万元。
2. 在站期间可享受海南省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2020年标准为3.6万/年。
3. 绩效奖励上不封顶。按照学校规定,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例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校按照到账经费的15%奖励给个人,最高可达30万元;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自然科学类奖励不少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奖励不少于20万元;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4. 每年可申请海南省博士后研究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申请海南省博士后面上项目,作为省级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
5. 出站时直接获得副教授职称,业绩优秀者可参评教授。
6. 师资博士后直接留校任教,非师资博士后考核优秀者可留校任教,留校任教博士后享受海南省及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可购买海南省人才保障房,享受海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补贴,其中优秀人才30-50万元,拔尖人才50-60万元,领军人才60-100万元,杰出人才100-1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申请人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向二级单位(流动站所在学院)提交进站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交叉学科博士后申请者请直接联系博管办。
2. 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考核,考核通过报学校博管办。
3. 学校审批:经学校批准同意招收的人员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学校审批后,报全国博管会核准备案。
四、联系方式
王学振(中国语言文学流动站负责人,文学院院长,教授)+8613215753198
梁伟(生态学流动站负责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8613976699091
罗 璠(人事处负责人,比较文学学科及交叉学科负责人,教授)+8613876061948
席雪萍(博管办) +861759691250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