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在校本科学生赴陕西师范大学学习的通知
2021年05月07日 18:3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我校与陕西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两校商定2021年秋季从我校共选派10名优秀在校本科生赴陕西师范大学参加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时间为期一学年(2021年9月—2022年7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我校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英语、应用心理学、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共11个专业选拔优秀在校本科生(师范类)。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各学院推荐1-2名优秀学生,学校择优选拔批准后赴陕西师范大学开展为期一年的联合培养学习。
二、选拔条件
1.下学期将就读以上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在籍大二本科学生,目前就读专业与陕西师范大学所开设相关专业能够对接(详见附件1);
2.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品学兼优,自愿赴陕西师范大学交流学习,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 无不及格课程,所有课程平均绩点文科≥3.0,理科≥2.8;
4. 为确保外出学习专业对口,申请项目学生在学校进行大类分流时,原则上按照保类保专业处理,申请人必须填写《本科学生保类保专业承诺书》(附件2);
5. 承诺履行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并与学校签署《海南师范大学与国内其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书》。
三、费用要求
1. 学生在外学习期间按我校学费标准正常缴纳学费,按陕西师范大学标准缴纳住宿费;
2. 在外学期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四、选拔程序
1. 申请赴陕西师范大学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3);
2. 所在学院经过审核、选拔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汇总表》(附件4);
3. 2021年5月20日前学院教务办将纸质材料(《本科学生保类保专业承诺书》《个人申请表》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106室合作办学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63678426@qq.com;
4. 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5.项目学生名单一经学校批准,项目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缴清我校各项费用。
五、成绩管理
外出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可转换为同一时期本校所开设的相近或相同课程的相应学分、成绩。外出交流学习期间成绩转换参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跨校学习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六、学籍管理
1.学生外出交流学习期间到教务处学籍科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外出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按期返校后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原则上按照《本科学生保类保专业承诺书》上确定的学院级专业转入相应班级就读。未按期返校者,学校将按退学处理。
3.返校后的学生,参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65862061
附件 1. 陕西师范大学对应学院(专业)培养方案(2020级)
2. 本科学生保类保专业承诺书
3.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申请表
4.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汇总表
1.http://f.hainnu.edu.cn/2021/0507/20210507041836231.rar
2.http://f.hainnu.edu.cn/2021/0507/20210507041928934.docx
3.http://f.hainnu.edu.cn/2021/0507/20210507041949615.doc
4.http://f.hainnu.edu.cn/2021/0507/20210507042259848.xls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