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开展第五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年02月23日 18:3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第五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琼教思政〔2021〕3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积极做好课题结题工作:
一、截止时间
结题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范围
往年度获得立项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
三、结项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审批表》(见附件,下称《结项审批表》),连同最终成果及《成果简介》等相关材料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若成果材料真实且符合规范要求,则在课题《结项审批表》上签署明确、负责的意见,并将所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党委办。
(三)省社科规划办、省教育厅思政处对申请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不予受理,退回所有材料;初审合格,予以受理并组织鉴定。
(四)省社科规划办、省教育厅思政处组织鉴定后,汇总鉴定意见和结论,并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分数,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做好结项工作。
四、结项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著作:装印规范、工整的书稿及《成果简介》一式3份。
2、系列论文: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各1份及《成果简介》(含刊物封面、目录、论文等的复印件)一式3份。
3、研究报告:装印规范、工整的成果文本及《成果简介》一式3份。
4、课题研究成果,如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或送交相关部门领导批阅,还须附送领导批示、批阅或采纳证明复印件(一式3份)。
5、《结项审批表》一式3份。
6、《结项申请单(三联单)》(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交)1份,填写完整后到科研处盖章,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纸质材料请统一装入文件袋,并打印《审批表》首页粘贴于文件袋封面。
(二)电子版材料
以上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于3月9日前打包压缩发至hssk2019@126.com,邮件名称:“2021省社科(思政专项)结题材料+学院+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超
电话:65880692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琼教思政〔2021〕3号)
2、结项审批表
3、结项三联单
http://f.hainnu.edu.cn/2021/0223/20210223071136243.zip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