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03月17日 18:3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依据《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琼科规〔2019〕13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以定向委托方式开展2021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软科学方向项目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及时间要求
1.研究内容: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立法研究。主要是在充分调查了解海南科技开放创新实践经验、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际国内先进的相关科技开放创新法律和政策,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拟通过立法解决问题、建议等。
2.完成时间要求:项目立项6个月内完成。
二、申报要求
申 报 材 料 通 过 海 南 省 科 技 业 务 综 合 管 理 系 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index)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开通账号。首次申请开通账号的人员,由各二级单位收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姓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并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集中办理账号开通。开通账号后,项目申报人需登录邮箱激活账号并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已在管理系统开通账号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不得重复开通。
2.正式申报。登陆系统在线填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学校管理员进行审核,学校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1.本年度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如因工作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由学校另行通知。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全职在职人员;熟悉国内外科技法律政策,具有高级职称,有科技管理工作经历;所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通知要求。
3.项目团队成员须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专业结构合理,项目组成员由熟悉科技政策、科技管理、熟悉立法工作、具有国际视野的专家学者构成。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5.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得继续申报项目。
6.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和承诺书。承诺上报的项目材料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配套基础。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7.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是否满足限项规定、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加强审核,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四、时间要求
1.二级单位于3月24日前报送信息完整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承诺书至科研处。经科研处统一盖章后返还二级单位。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规划处:65336531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65389015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