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填报】关于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21年10月19日 18: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项目的计划书填报已经开始,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批准通知书中的要求和计划书的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计划书。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填写要求
(一)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
(二)经费预算表及说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批准经费为总经费,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填报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基金批准经费为直接费用。经费预算为直接费用预算,不涉及间接费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经费预算务必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计划书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设备费,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任务书,将不予通过审核。
如申请书中有合作研究单位,并且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必须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模版见附件),并且需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外拨金额和预算明细。计划书中的外拨金额不得高于申请书中的外拨金额。有合作研究单位,但不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但应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请在管理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的预算说明书,填写并上传。
(三)如果《批准通知书》中没有修改意见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修改意见”栏有明确修改要求,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注:“通讯评审意见”栏的评审意见不作为修改依据)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电子版计划书在线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7:00。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登录基金信息系统关注审核反馈意见,对于退回修改的,应按要求修改,并于2021年10月26日17:00前完成修改提交。
(二)纸质版计划书(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7:00。电子版计划书经国家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订在计划书之后。
(三)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持一致。纸质版计划书签字盖章页、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中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亲笔签字,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加盖合作研究单位法人公章。计划书中的财务部门公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科研部门公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办理。
(四)有合作研究单位且需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项目,合作研究协议(双方已完成签字盖章)应与纸质计划书一并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附件: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