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2日 18: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关于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工海研院〔2021〕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二、申报项目
所申报项目须按照《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1)所列的方向确定选题,应为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能够为国家和海南决策提供战略咨询建议,鼓励开展多学科、跨行业联合咨询研究。
1.咨询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题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国家总体战略,衔接中国工程院的工作部署,聚集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咨询研究,须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加。
(2)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海南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战略性前沿或新产业新业态的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的咨询研究,须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
(3)专题项目。主要围绕海南省区域发展以及细分产业、行业领域内的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咨询研究。
2.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大和重点项目根据需要可设课题,其中重大项目设课题数目原则上不超过 5个,重点项目设课题数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专题项目原则上不设课题。
3.重大项目支持的专项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的专项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专题项目支持的专项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重大与重点项目申请人应为院士,专题项目申请人可以是院士,也可以是资深专家学者。申请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2.申请项目(课题)的依托单位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的所在单位。优先支持有海南省内单位及团队联合牵头或重点参与的申请项目。
3.同一申请人申报本年度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在海南研究院有负责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在海南研究院有负责在研课题超过2项的课题负责人(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担任新课题负责人。
4.项目组织与实施应联合海南省内相关单位、专家团队共同开展研究,包括有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或咨询协会(学会)等。
四、申报书填报
1.申报书“八、经费概算”中的管理费按以下比例核定:经费预算(依托单位)在 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5%的比例核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2.项目申请人按照申请书格式编写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九份,平装订),经项目申请人亲自签字后报送科研处,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雅婷 联系电话:65805628
邮 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6.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强院士科技咨询项目结题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工发〔2020〕19号)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