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18: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申报者需登录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2021年度教育厅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网上须提交:结题评审书(结题报告书);批准项目文件扫描件;任务书扫描件(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扫描件;项目成果;结题报告书中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其他相关资料。
(二)纸质提交
1.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结题评审书(结题报告书),其中的经费决算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2)批准项目文件;
(3)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
(4)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
(5)中期检查报告书;
(6)项目成果,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7)其他相关资料。
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须一致。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提交说明
(一)经费决算
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办理项目经费决算。流程如下: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打印《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提交科研处做意见后前往财务处办理经费决算,完成经费决算表。
(二)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纸质材料请相关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科技项目与成果科。
五、其他要求
此次结题与2015-2018年立项未结题或暂缓结题的项目清理工作一并进行。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重视,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及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65805628
邮 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题报告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4.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
5.需结题项目清单
6.立项文件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