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账认领】关于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经费建账的通知
2021年11月22日 18: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经费已经到账,为顺利实现科研项目经费在云杰系统中的报账功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在云杰系统中建账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云杰系统http://10.243.0.19:800/Account/Login,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建账流程操作(附件1),在线录入项目预算、上传项目任务书、承诺书(附件2),并提交审核。
2.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承诺书应扫描上传至云杰系统,纸质版应交由科研处备案,未上传扫描件或未提交纸质件的,不予办理项目经费建账。
3.取消项目预算编制,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业务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合理支出),劳务费(劳务性费用、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间接费用包括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科目开支范围参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
4.依托单位管理费用按项目总经费的5%提取,并由项目负责人录入系统中的管理费科目。其中学校统筹部分为4%,项目所在二级单位统筹部分为1%。
5.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建账时根据实际科研需要自主确定,并录入系统中的绩效支出科目。绩效支出一经确定,不得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贡献合理安排绩效支出,项目验收前发放额度不得超过绩效支出总额的50%,验收通过后方可发放剩余部分。
6.除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之外的其余经费实行总额控制,无需编制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录入系统中的包干经费科目,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和经费使用范围合理支出。
7.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经费支出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并在学校内部公开,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附件4)在云杰系统办理建账手续,并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合理支出科研经费。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