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填报】关于202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推荐项目填报申请书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12月07日 18: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格式重新填报申请书,其中的“五、经费预算”部分,严格按照所列经费科目填写预算。间接经费按照不超过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进行核算(该项目如非必要不建议做设备费预算,直接支出中禁止列支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费用)。原则上在任务书填报阶段不再更改预算。
2.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若以论文形式结题,一般项目争取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若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项目,其研究报告必须提交有关部门认定。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再次核对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并达到相应考核指标。如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确无法完成相应考核指标,可向科研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该项目的说明,由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进行系统申报,填报网址:124.225.62.14(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未开通过账号的人员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科研处处理。
4.报送时间:修改完善的纸质版申请书于12月10日前一式两份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网络填报需在12月10日前完成。
联系人:许老师 敖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