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年03月08日 18: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限项等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登录新的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网上申报,账号密码与老系统一致,新系统填报请务必先完善个人信息,若仍无法填报,可能是新旧系统帐号迁移技术问题,该情况请拨打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申报流程如下:
(一)开通账号。在老系统未注册过且正式入职我校的项目申请人请通过各学院科研秘书提交本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在系统中进行添加,新添加的人员系统默认手机号为登录账号,电子邮箱为登录密码。在老系统已有帐号的不用重新注册,使用原有帐号密码登录。
(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学校管理员审核。
(三)在线审核。学校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全职人员,非全职人员申报须提供与学校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聘用合同须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
(三)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推荐信(模版见附件5)需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请注意:项目组成员不宜作为推荐专家。
(四)因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单位将拟申报项目人员名单(附件2)于3月14日前发送指定邮箱。该项统计将作为学校限项指标分配的参考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进行申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各单位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数量不应低于本单位限项项目总数的1/3。
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且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0周岁,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其他限项规定详见申报指南。
(五)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如需申报实行限项申报的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应按照学科归属通过二级学院竞争申报,以支持和增加学院的学科力量,二级学院不得拒绝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参与竞争申报。
(六)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与推荐意见页由系统自动读写生成,需要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信息后导出打印,并经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均需盖章),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请注意: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申报人)和顺序需与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一致。
(七)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页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建议填写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写2年,必须确保一定能按时完成。
(九)申报书中考核指标不宜过高,应量力而行,如项目获立项资助,不得降低考核指标。项目执行过程中,我校不允许申请延期。如提前完成项目考核指标,可申请提前验收,与正常到期验收项目一同集中办理。
(十)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附件6,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八条规定,项目成员中若有校外人员,校外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则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法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同范本见附件4),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须彩色扫描并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由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高,建议一般由我校独立申请项目,确需合作研究单位的,原则上我校不向合作研究单位外拨经费。
(十一)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省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中“项目计划总经费”即“申请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和。
(十二)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加强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发送拟申报项目人员名单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
(二)各二级单位报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各推荐项目承诺与推荐意见页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
提交材料: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承诺与推荐意见页纸质版(每个项目一份,且已完成签字和合作单位盖章)、合作协议八份(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交,且已完成合作单位签字盖章)。项目推荐汇总表应包含限项申报项目清单和非限项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三)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科研处返还的已盖章承诺与推荐意见页后,需及时进行网上系统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二)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65389015
附件:1.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拟申报项目人员名单
3.二级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
4.科研项目合作研究框架协议书
5.同行专家推荐信
6.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