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选派】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26日 18: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
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琼科〔2022〕105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科技特派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技术专长的教师、科技人员。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较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问题。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
1.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2.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4.促成企业与高校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5.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6.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三、派驻期限
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2年,服务企业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
四、选派程序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征集
各学院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拟派驻企业技术需求,组织科研人员自愿申报,按要求填写《拟派出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汇总填写《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并报送学校科研处。
(二)对接选派及签订意向书
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企业科技特派员初步人选和拟派驻企业负责人见面洽谈会,经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和合作内容后,由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派出单位共同签订《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三)确定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
省科技厅审核确认后,发布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明确派驻企业,并将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和《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函请省人社部门备案,并将市县签约情况反馈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留底。
(四)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各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基本情况表》和《推荐汇总表》(盖章版)书面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203B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逾受理。
五、支持措施
1.通过定向征集,择优将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列入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给予立项资助;鼓励派驻企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聚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技术创新需求,凝练“揭榜挂帅”项目,符合条件给予优先支持;派驻企业申请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2.强化对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评价,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授予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积极推荐申报海南省相关人才计划。
3.鼓励派驻企业采取有效办法,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科研创新支持,营造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
六、其他要求
1.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间,实行特派员所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入驻企业联合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
2.派驻企业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科研保障,把企业科技特派员作为企业创新资源,加快提升企业竞争力;围绕企业科技特派员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协助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开发核心产品,带领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对企业科技特派员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材料报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3.企业科技特派员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书》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科技需求。
4.其他要求详见《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附件3)。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程
电 话:65808048
邮 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 拟派出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
2. 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 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
附件下载:http://f.hainnu.edu.cn/2022/0526/20220526031751726.rar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