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2月23日 19:2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机关教辅部门、各学院:
现将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 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7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处(桂林洋校区公共楼104室):
(一)推荐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申报人 200-300 字简介。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超过两人的要做好排序,写清排序经过并加盖公章)
(三)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2,无需盖章)
(四)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附件3)。
(五)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联系人:张老师,余老师
电 话:65889721
邮 箱:hsdwrcb@163.com
4.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