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2023年02月20日 18:4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到期的省基金项目必须提交验收材料。有意提前验收的也请按照以下备注时间提交验收材料,提前验收的必须保证至少100%完成了研究任务,完全达到了任务书中约定的考核指标,且成果都必须密切相关并已标注。因为一旦未通过验收,二次验收补交新的成果材料的期限只有三个月而不是原执行期到期之时。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执行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 31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详见附件1),如有遗漏请及时告知。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二、验收材料填报及时间要求
实行无纸化验收,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index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一)在线填报具体流程:
登录系统→填写科技报告→选择最终报告进行填写,下载时请保存为“.doc”格式(请仔细阅读最终科技报告填报的格式要求等,省科技厅委托省科技信息所对最终科技报告进行审核,审核要求极其严格细致)→提交单位管理员→省科技信息所审核通过(请随时进入系统查看状态,如被退回修改,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直至省科技厅审核通过。)→重新登录系统(可同步进行)→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书→验收申请表、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首页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学院收集到校科学技术院办公室办理盖章(桂林洋校区第一公共楼203B陈老师)。
三、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科技报告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5日,项目验收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9日。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填写及系统上传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写提交验收材料时注意:
1.同期可办理经费决算表。自行下载《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和《经费决算表)》(附件2和附件3),填写并打印三联单,同时根据支出明细帐填写经费决算表,分别到科学技术院和财务处审核和审批并盖章。
2.上传系统要求的“科技报告”为上述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最终科技报告”,若仍未审核,不需再等,直接上传已提交的最终科技报告。
3.上传的立项批文、任务书必须是省科技厅盖章后的版本,原件扫描,立项文件原件扫描件可从附件4下载。
4.系统附件8上传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主要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若只是接收,则上传接收证明和论文全文,标注且密切相关的成果视为该项目成果)、专利(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著作(封面、目录、前言)、研究生培养证明等,研究生培养证明应至少包含培养的研究生姓名、学号、专业、哪一级等内容,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
5.系统附件11上传论文检索页或收录证明,若从期刊无法识别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则需附检索证明/收录证明(可到图书馆检索)。
6.系统附件13上传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支出明细帐(都必须加盖财务章后原件扫描)。
7.系统附件19上传经费预算调整表(若有,请扫描签字盖章版原件)。
五、其他说明
1.省基金项目验收不用再上传报销凭证/票据,仅需要上传经费决算表及支出明细帐(加盖财务章)。
2.对于明显未达到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项目,尤其要将经费决算表填报准确,如果验收不通过,结余资金必须收回,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的具体金额以验收材料中的经费决算表中的结余经费为准。
附件
1.到期应验收省基金项目清单
2.经费决算表(模版)
3.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
4.项目立项文件(盖章扫描版)
5.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1〕12号)
6.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31号)
附件下载:http://f.hainnu.edu.cn/2023/0220/20230220042950259.zip
联系人:陈春霞 :
联系电话:65808048
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