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申报】关于开展海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7日 18:4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海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海南野外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海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有关海南野外站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学科领域研究基础的在琼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海南野外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有长期合作基础及合作成果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保护地单位联合申请。
(二)设施条件:具备满足科学观测和试验研究需求的足够面积场地、用房、观测研究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所用场地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自申请受理截止日算起未来不少于20年的土地使用证明(包括:土地租赁合同、租用协议等),并获得至少连续3年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
(三)经费保障:申请单位能够为野外站所需人财物等提供基本的支撑保障条件,近3年已安排经费超过50万元,并承诺通过海南野外站认定后每年为野外站建设发展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运行经费。
(四)人才队伍: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专职为野外站工作的(非兼职)固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6人(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个海南野外站的固定科研人员)。
(五)研究领域:面向国家及全省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长远需要,遵循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自然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规律,具有区域或领域(学科)典型性和代表性。
(六)科研能力: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在本领域有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任务。
(七)学术制度:按要求建立野外站学术委员会。
(八)组织管理:已建立有高效的野外站管理制度及长效运行机制,野外站网站宣传与科普纳入申请单位信息化工作统筹管理,成效明显。
(九)开放服务: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野外站的设备设施、科学观测和试验研究获取的数据等科技资源,按有关规定对外开放,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十)诚信建设:申请单位近五年内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未受到各级部门行政处罚;野外站固定科研人员无仍在有效期的违法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海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采取依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组织评定的方式审批和建设。野外站认定申请,通过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入口(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
(二)线上填写。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申请”-->“认定申请”-->“新增”-->“填写申请”,在线填写《海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
(三)提交申请。申报单位管理员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意向报送。相关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微信报送本学院申报意向情况,包含名称及负责人等信息。
(二)学校盖章:相关申报材料(封面、承诺书、诚信建设说明、依托单位意见等)学校盖章事宜由我处统一受理,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三)本批“海南野外站”申报认定工作学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请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五、材料要求
(一)海南野外站申报实施无纸化受理,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表、通过海南野外站认定后经费安排承诺书、诚信建设说明等需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PDF文档。
(二)有合作单位申报海南野外站,请在附件(其他)上传合作协议书。
(三)对国家科技部已经批准建设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请在附件(其他)上传有关批复文件。
(四)拟申请海南野外站名称命名格式为“地名+领域(学科)+海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单位名称)。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一)海南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1、申报海南野外站咨询电话
联 系 人:邓文彬
联系电话:65329449
2、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
(二)校科学技术院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5808048
附件:海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暂行办法https://f.hainnu.edu.cn/2023/0427/20230427110320135.docx
科学技术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