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在校本科学生赴日本兵库教育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2024年04月30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我校与日本兵库教育大学合作协议条款,2024年秋季我校继续选派本科学生到日本兵库教育大学交流学习。学习时间一学年(具体时间以国际处最终通知为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
全校选拔五名优秀本科学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推荐,学校选拔批准后赴日学习。
二、选拔条件
(一) 普通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本科学生,目前就读专业在日本兵库教育大学有相对应专业;
(二)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自愿赴日学习,学业结束后能立即返校继续学习;
(三) 已通过全国大学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获得日语国际能力N2等级;
(四) 已修完所学专业的规定课程,专业课平均绩点不低于学位授予条件(文科≥2.0,理科≥1.8);
(五)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赴日学习的费用;
(六) 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具体费用
交换生在交换学习期间的学费由日方承担,其他费用如下(仅供参考):
(一)往返交通费用:约人民币4000-8000元;
(二)住宿费:约人民币2000元/学期;
(三)水电煤气费(含网费等):约1800元/学期;
(四)餐费:约人民币15000元/学期;
(五)健康保险费:约人民币600元/学期;
(六)体检费:约人民币200元;
(七)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费:约人民币200元/次;
(八)海南师范大学对应学年学期的学费。
四、选拔程序
(一) 申请赴日学习的学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校际交换学习申请表》(附件1);
(二) 经学院审核、选拔后,由学院择优推荐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生汇总表》(附件2),2024年5月9日下班前学院教务办将所有纸质材料及《汇总表》(附电子版)信息报送教务处教育合作科;
(三) 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后挂网公示。
五、成绩管理
赴日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可转换为同一学年本校所开相近或相同课程的相应学分和成绩。交换学习期间成绩转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学籍管理
学生赴日学习期间按休学方式办理学籍手续。学习结束后须按时返校,回到原班级就读。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 :65888771/65660697
附件 1.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校际交换学习申请表
https://f.hainnu.edu.cn/2024/0430/20240430100931638.doc
2. 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生汇总表
https://f.hainnu.edu.cn/2024/0430/20240430100945769.xls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