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学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2024年07月16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培养大类同学: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海师办〔2023〕66号),学校于近期开展了2023级学生培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系统根据分流计划、学生专业志愿及前1学年学业平均绩点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已生成各专业分流名单(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8日
公示期内,学生若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
教务处办公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104室学籍科
电话:0898-65888773
教务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