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书填报】关于填报2024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2024年02月18日 18:4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4年省基金任务书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填写任务书,任务书起止时间必须与立项清单中的起止时间完全一致(详见附件1或3)。在线提交任务书需在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
2.研究内容原则上与申报书一致,不得更改考核指标参数,项目组成员及排名在此次填报任务书过程不得更改。任务书签署盖章页由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下载、打印、签名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后于2月26日前统一报送科学技术院(桂林洋校区第一公共楼207)办理盖章,再扫描成PDF上传到系统,若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也需要签字盖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3.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 号)和《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任务书》中涉及的“项目计划总经费”“申请财政专项经费”填报立项经费总额。
4.对于有参加单位且需将部分经费外拨的项目,必须在《任务书》“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中详细说明外拨经费金额及具体科目预算,并且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书和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外拨经费金额。在项目申报时,未与参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中未明确经费外拨的,《任务书》中经费不得外拨。在项目申报时,已与参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中明确经费外拨,如项目立项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的,应按项目立项经费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新的合作协议中的外拨经费金额不得高于项目申报时合作协议中的外拨经费金额。
5.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 supported by 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字样及项目批准号。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6.项目执行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我校原则上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的项目必须按时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的实施和经费的执行进度。
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65808048
附件:1. 2024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海南师范大学
2.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1〕12号)
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 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琼 科〔2024〕23 号)
科学技术院
2024年2月18日